关于对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未达国家合格标准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
并人职字[2006] 56号
各市(县、区)人事局,市直各主管部门人事科(处),市直各大、中型企事业单位,省直、中央驻并各有关单位:
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对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未达国家合格标准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》(晋人考函[2006]19号)的有关精神,现就2006年职称外语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补考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2006年7月30日 15:00——17:00
二、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、统一制卷、统一时间,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考试对象为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(按有关规定违纪人员不得参加补考)。
四、2006年度职称外语补考语种为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,设A、B、C三个级别。试题均为客观题,全部在答案卡上作答。
五、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规定。
六、参加考试合格者,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《考试合格证书》。
七、报名工作从2006年7月3日到7月7日结束。报考人员持“2006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准考证”和本人工作证(或单位介绍信)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。
报名地址:太原市政府主楼9层931房间。
联系电话:4222613 4227719
八、考试费用
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,考务费45元/人。
补考工作时间紧,工作量大,各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,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。
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
二○○六年六月二十九日